管理层收购&规避管理层收购

时间:2023-06-13 07:42:46      来源:赢家财富网

最近来咨询控制权争夺的大佬有点多,我像一个算命先生一样出着剑走偏锋的主意,想干点大事的,不是六亲不认就是对自己下狠手,要不怎么能成事儿呢。

管理层收购之前写过,详见《管理层收购案例大全》,不过是2021年写的,有点早,近期有人咨询规避的方式,所以冷饭再拿出来炒一炒,对付一篇。


(相关资料图)

根据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》,管理层收购的前提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应当达到或者超过1/2。公司应当聘请符合《证券法》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提供公司资产评估报告,本次收购应当经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作出决议,且取得2/3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后,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,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。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前,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收购出具专业意见,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应当一并予以公告。

所以还挺复杂的,特别是控制权争夺,第一二大股东两个比例相近,其中一方担任董事长,想通过管理层收购的方式争夺控制权,那么很可能在股东大会上因为自己要回避表决,就被另一个股东投反对票干掉了。

行吧,我们先来看几种管理层收购的方式,然后再想想能不能绕路

1、协议转让

案例鸿博股份(002229)

董事长原本不控制,通过协议受让的方式成为第一大股东

2、认购定增

案例青松股份(300132)

董事原本不控制,通过认购定增股份后变为第一大股东

3、签署表决权委托

案例凯瑞德(002072)

董事长原本不控制,通过接受表决权委托后变为第一大股东

分析管理层收购面临对公司组织架构的调整,出具评估报告,聘请中介机构,收购人资格核查等事项,相对复杂,但也不是不能做,市场上还是有十来个案例可以参考的。

好,下面来看看怎么才能绕路,跟规避借壳上市一样(要么控制权不变,要么控制权变了但注入资产变动不超过100%),所以绕路的话要么就是顺序问题,比如先变为第一大股东,然后再成为管理层。

例如第二大股东控制的比例被动变为第一大股东(如果第一大股东下降比例大,第二大股东在第一大股东下降期间还可以进行少量增持),提名的董事占董事会人数一半以上,如和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为接近,还需要签署放弃控制权的声明。

案例新亚制程(002388)

本来股权是很集中的,但原控股股东把自己的股份协议转让的方式分给了好几方,大家比例都差不多,在一通下降自身持股比例后,原第二股东升级为第一大,通过董事会改组,变更控制权,并不属于管理层收购

好,刚才说的是调换顺序,后面来说调整方式,调整方式的话就是突破管理层收购的概念了,要么收购方非直接管理层,要么就是收购方式的问题了

1、收购方虽是一致行动,但不属于共同控制

一致行动和共同控制的问题前面刚写过,详见《一致行动&共同控制》。

案例合盛硅业(603260)

只要混入一个非管理层的就可以说不是管理层收购

合盛硅业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案例中,该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实际控制人罗立国之女罗燚、之子罗烨栋,其中,罗燚担任合盛硅业副董事长,罗烨栋担任合盛硅业董事、董事长助理。该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,合盛硅业实际控制人人数从1人(罗立国)变为3人(罗立国、罗燚、罗烨栋)。本案例中,发行对象属于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”,并且本次发行未被认定为管理层收购。

2、通过司法拍卖取得股份

案例亚联发展(002316)

用规则突破规则

根据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》第八十六条规定,投资者因行政划转、执行法院裁决、继承、赠与等方式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,应当按照《办法》第四章协议收购的规定履行报告、公告义务。

3、不采取协议收购和间接收购的方式(后经交易所问询已终止方案,慎重参考)

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》第四章—协议收购,对管理层收购进行了相关规定,管理层收购系指上市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、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,对本公司进行收购或者通过间接收购的方式取得本公司控制权。因此,协议收购和间接收购取得控制权是管理层收购的基本方式

案例顺络电子(002138)

4、先退出管理层,成为第一大股东后再进入管理层

有点流氓,规避管理层收购的意图非常明显,但也说不出哪里不对,目前暂未找到案例(但是没有案例的不代表不可行)。有点风险,一旦退出管理层了能不能再回来还真不好说,就像假离婚最后很多也会变成真离婚一样,需要全盘筹划和安排,稍有不审,自己就啥也不是了……

好了,今天的整理就到这里,希望对你有用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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